2015年9月25日在犍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施 永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从八月初开始,对我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就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同级审计、政府性投资工程审计、今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工作调研,现就初审结果及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县人民政府向本次常委会报告的201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是: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为217334万元,其构成如下:县级公共财政收入45463万元,上级结算补助99202万元,上级专款和专项转移支付64686万元,地方债券专项借款5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33万元,调入资金1950万元;本级预算总支出214139万元,上解支出4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7万元,调出资金3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万元,预算内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的决算情况是:2014年,基金总收入45463万元,总支出为44794万元,上解支出3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9万元,基金收支平衡。
201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与县政府年初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较,其收支数据发生了一些变化。为此,县政府已在决算报告中作出了相应的说明。
经我委审查,县政府报告的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结果与同级审计报告所列数据一致,四川省财政厅以川财预(2015)64号文件,对我县2014年财政决算作了审核确认。
财经工委认为:2014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和各项支出增长的严峻形势,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紧扣中央和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的决议,紧紧围绕“项目落地年”的经济工作主题,稳定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采取多种措施做好财政保障工作,在确保人员基本支出、公务正常运转支出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民生支出;同时在向上争取财力性补助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同级审计情况及意见
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犍为县2014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县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和追溯,审计工作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对财政部门恪尽职守,依法履职,保证收入预算的完成,不断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监管方面提出了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根据“同级审”和我委专项调研中所反映的情况,2014年的预算执行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2014年“暂存款(专户)—医保体检费”科目余额较上年增加3847万元,违反了财预[2013]372号文关于“暂存款每年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的规定,二是2014年“暂付款”科目余额较上年减少4%,违反了财预[2013]372文关于“暂付款较上年的基础上压缩30%以上”的规定;被延伸审计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资金使用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违规报销有关费用等。目前,审计查出的问题部分已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之中。针对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迅速整改。财经工委将结合本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开展专题跟踪监督。
综合以上情况,财经工委认为:2014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决算草案的编制及报审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决算草案经过同级审计和省财政厅的审核批复,各项决算数据真实完整,政府的决算报告重点突出,能够真实地反映2014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运行状况。财经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审查后,同意政府的两个报告,批准犍为县201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
三、关于2014年政府性投资工程的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2014年49个国家投资建设的水利、市政项目、校安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送审金额共计2.87亿元,审定金额2.75亿元,审减金额1184万元;全过程跟踪审计了岷江玉津段(县城区)堤防综合治理工程、东门堤防工程、斑竹林堤防工程、清溪镇马边河防洪治理工程、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牟家林片区水系景观工程、公平、九井等土地整理共14个项目;同时对罗城镇、岷东乡、塘坝乡、下渡乡、双溪乡、寿保乡等7个新居建设进行了审计专项调查。
在竣工结算审计中,查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地勘方面存在地勘结果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在设计方面存在设计前期基础工作不到位,设计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造价虚增,设计变更不科学,个别项目施工完后无法投入使用等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实际修建的指示标牌和项目名称不符,有些项目区存在项目较多、重复建设、报审时间跨度大,审计核实难度大等问题;业主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约定不准确,工程项目随意变更,工程管理混乱,资金管理有规不依,项目结算时,不严格把关等问题;在监理方面存在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理职责不落实,导致施工管理缺失等问题。在新居建设专项调查中存在部分地方商品房销售滞后,工程款差额较大;无相关质检部门验收,无竣工验收报告等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务必认真整改落实。
四、关于2015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意见
今年以来,县政府紧扣“转型升级年”经济工作主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狠抓增收节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正常支出和重点支出,积极改善民生,财政各项工作成效明显。预算收入方面:1—8月,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实现61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3%,同比增长15.2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8%,同比增长16.77%;基金收入25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2%,同比增长86.65%。预算支出方面:1—8月公共财政支出实现14894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8.71%,比去年同期增加21723万元,增长17.07%。综合我委的专项调研情况,今年1—8月的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税收收入增幅明显。今年以来,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衡。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增长15.2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77%,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实现一般预算总收入2.09亿元和3.4亿元,同比增加3441万元和4974万元,分别增长了19.62、17.11%。以上数据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全县经济发展的状况,财政收入与我县经济发展增速大体相当,说明政府今年以来各项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较好,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1—8月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税占比为75.18%,同比增加2.42个百分点,税占比能达到75%以上,充分说明了我县财政收入质量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有较高的含金量。
(三)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虽然财政收入有所增长,但预算支出压力持续增大,保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从8月底的数据表明,全县一般预算支出14.8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8.71%,同比增加2.1亿元,支出进度快于收入进度2.33个百分点。根据财政预算科目显示,支出增幅较快的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以及各类民生保障标准的提高,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同比增幅75.23%;医疗卫生增幅19.93%,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幅15.07%,交通运输增幅260.38%。
五、建议意见
(一)狠抓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助推犍为经济稳增长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犍为县委第十三届十五次全会对财政工作提出的要求,运用好国家采取的适度宽松的财政政策,将实施好、运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推进我县经济稳增长的主要牵引力和着力点。做到“三围绕”、“两用好”。即围绕国家和省市在我县即将开工的重点工程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围绕交通设施、民生工程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围绕中等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用好土地拍卖政策和货币化安置政策。通过这些政策的综合运用,实现全县经济稳定增长,财政收入稳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和各项民生事业有较大的改善和提升。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
要密切关注国家财税改革动向,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力度。通过改革增强动力,激发活力,释放红利。当前,政府的财政工作应当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要推进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精确编制财政“十三五”规划,完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统筹,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探索政府依法举债融资新机制等方面有所突破;三是要改革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要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政府性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五是要实施好部门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认真搞好部门会计的培训,年底前完成由统一核算向部门独立核算的平稳过渡。
(三)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加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要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专项资金整合的指导意见》(川财预[2013]128号)精神,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性债务管理机制、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依法管好用好政府性债务。当前,要积极争取存量债务的置换和增量债务指标,已争取到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资金,建议政府优先置换高息债务、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的贷款、欠款等,以降低融资成本。要按照已出台的《犍为县关于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的意见》,充分整合各种渠道的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已开工的重点项目,集中专项资金统筹解决全县稳增长、保民生的大事,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扎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面对今年较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财政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主动作为、强化沟通、落实责任、扎实搞好增收节支工作。要把增收节支工作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稳增长结合起来,做到增收不增负,节支不减支。要进一步落实好“营改增”,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并综合运用好预算安排、资金整合、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融资担保等手段,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要用好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支出方面,应按照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按时间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对部分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应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合理。
(五)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加强对支出政策实施情况、重点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查和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首先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提高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其次要强化工程监理制度,严把监理资质关,促进监理机构和人员有效履职;三是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县政府(2011)8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工程预算,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工程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先变更再施工,并按规定及时送审。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专题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努力从制度层面上改进和完善财经工作。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审计、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坚决遏制“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切实提升审计监督工作的效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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