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犍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3月18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犍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纲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二五”期间,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县人民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赶超跨越,全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基础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遵循县委十三届十六次全会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我县实际,是未来五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要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建设川南工业重镇、成渝经济区水陆交通枢纽重要节点、乐宜凉自接壤地区域性中心城市和西南新的文旅目的地四大发展战略定位,推进犍为“转型升级、美丽发展”,为“撤县建市”夯实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和市委“三大联动、六个跨越、六个美丽”发展战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奋发作为,为圆满完成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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