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18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发祥所作的《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检察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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