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决定
2020年1月3日犍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34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犍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分别在县第14选区、15选区、24选区、25选区、30选区、41选区、43选区、 45选区、58选区、61选区、64选区、67选区、75选区、82选区、83选区、85选区、89选区、95选区补选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1名,分别在县第65选区、71选区补选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2名。选举日为2020年1月10日。有关补选事宜由玉津镇等十三个镇选举委员会和清溪镇、龙孔镇人大主席团依法进行。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