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政府:
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商事登记提质增效,重大项目高效审批,持续减证便民,推出县级“一事一次办”目录清单,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依法行政成效明显,但在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不够“精准”,省市未建立审批与监管协作制度,县级未出台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止或限制清单,缺乏上位指导和业务培训等问题。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许可权限
针对县级部门、各镇存在的许可权限不明晰情况,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进行规范、明确,将可下放到镇的许可权限,尽量下放到镇,更加方便群众。
二、进一步发挥许可准入功能
充分发挥《犍为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预留的制度空间作用,前瞻性完善城市建设规划,从商业网点布局、城市功能分区、特色街区打造、宜居城市建设等方面入手,由县级职能部门分行业制定经营场所禁止或限制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使市场主体登记和其他行政许可能够有的放矢,从源头上开展社会治理,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三、进一步规范审批监管
针对已实施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建立企业登记事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厘清审批与监管的部门权责边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同步共享。对未实施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仍然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四、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
加大对基层审批人员培训和指导力度,建立业务骨干借调轮训和行政许可档案交叉评查机制,推动业务水平提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支持在岗职工行政执法考试,确保从业人员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加强行政许可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许可执法队伍相对稳定,提升行政许可审批人员政务服务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22年11月底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法制委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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