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5年5月22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开展了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的评议。参加评议人员共29人,其中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市、县人大代表9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很满意9票、满意17票,基本满意3票,综合评议结果为满意。会议充分肯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届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针对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食品药品存在违法生产经营问题、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不到位、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强等主要问题,提出了如下工作建议:
一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面向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企业工作人员、广大人民群众,有计划、分层次、明重点全方位地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安全用药的科学知识水平及甄别假劣食品药品和虚假宣传能力。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一是要加强对四小食品企业的监管。要积极探索,尽快出台全县《四小食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从严格行政许可,严格监督管理,严厉处罚惩戒等三个方面,对四小食品企业实施严格监管,着力解决四小企业基础设施差,环境卫生差,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二是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认真落实驻厂监督、工艺核查、药品质量授权人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GMP规定组织生产,通过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增强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药品生产环节的安全保障水平。三是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要对零售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GSP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四是要加强对药品、保健品电视广告的监管。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保健品电视虚假广告,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动态监管,坚决打击夸大功能和疗效的虚假宣传;对不属于自己管理权限的案件,要收集证据,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五是要加强对游医药贩的监管。要针对乡镇集市和农村人口密集区,开展定期巡查,加大对游医药贩打击的力度,让游医药贩无藏身之地。
三要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板报和各种会议对《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申报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针对乡厨和协管员队伍庞大,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不断加强对乡厨和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知识、业务管理知识培训,及时制定《乡厨管理办法》和《协管员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对乡厨和协管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乡厨协会对农村厨师的管理和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的作用,及时制定《乡镇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目标考核细则》,加大对乡镇目标考核和指导的力度,督促乡镇认真履行申报管理的主体责任,防止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努力争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全市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县。
四要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一是要加强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配置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逐步提高检验检测水平,二要是加强基层站所建设。要抓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及时整合配备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并加大对基层站所的绩效考核力度。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从全县基层监管所的实际出发,合理配置编制设置,完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机制,不断壮大监管队伍。要强化业务培训,按照“组建就培训,上岗就履职”的要求,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培养监管队伍的敬业精神,充分发挥监管队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培养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干净履职的意识,真正把“监管为民”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实践上,落实到事业发展上,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清正、技术精良、纪律严明、反应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以上评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抓好整改。6月23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10月3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