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5月20日至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文华的带领下,对我县贯彻实施《老年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等形式,深入了解全县老年工作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县现有人口569744人,其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95055人,占总人口的16.7%,高出国际老龄化标准六点七个百分点,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1727人,百岁以上的老人67人,我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自1996年《老年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服务网络,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老龄工作成效明显。
(一)机构健全,保障有力。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老年人和老龄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级17个相关部门组成的犍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老龄委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30个乡镇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350个村均有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全县成立老协组织450个、会员已达44529人,占全县老年人的46.8%。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从2009年起将乡镇老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递增。近三年,县乡两级政府共列支老龄经费约200万元,为老龄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宣传《老年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一是将《老年法》列入“五五”、“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把《老年法》相关内容编入《犍为县“五五”普法读本》下发到全县各村(居)民手中。2009年在全市率先启动银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和老龄简报6000多份、制作大型宣传标语171幅、培训基层宣讲骨干3856名。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犍为电视台开设敬老爱老之窗,每周报道相关内容1-2条,全年摘播法律内容6条、宣传标语30幅,在金犍在线上宣传老年健康卫生知识。三是抓典型引路,公开表彰敬老爱老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侵犯老人权益、不赡养老人等行为。四是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十一”国际老人节、“九九”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县乡政府都要召开表彰会、座谈会,表彰敬老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组织编排文艺节目、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和涉老宣传。在元旦、春节期间主动上门走访慰问长寿老人、贫困老人、离退休干部职工。五是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孝亲敬老主题活动,让广大学生从小树立尊老敬老爱老的意识。六是社会捐资、捐物助老蔚然成风,罗城忠烈塑料厂、白鹤煤矿、滴水岩煤矿、塘坊沟煤矿等企业每年都要为敬老院、五保老人捐资、捐物,石溪初中教师为敬老院送米、送油,罗城镇大山村青年沈定东无偿捐资5万元建村老协活动场地。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老年法》逐渐深入人心,涌现出了:“全国敬老模范村”孝姑镇沙湾村;“中华孝亲敬老之星”石溪镇万映贵;“四川省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纪家乡杨加印;“乐山市敬老明星”金石井镇范兴华、清溪镇彭媛秀、罗城镇王建平等一大批孝亲敬老先进典型。“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关心老年人就是关心我们自己”、“百善孝为先”等敬老思想深入人心,全县上下形成了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落实政策,强化服务。根据国家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保相关政策,县政府加大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政策落实力度,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全县10.72万退休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老年人医疗保险82065人,城镇2542名困难老人、农村7529名困难老人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2894名、城镇101名孤寡老人纳入了“五保”和“三无”范围,其中1647名“五保”老人实行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57%。从2007年开始,全县先后投入资金3188万元新建10所乡镇敬老院,新增床位1300余个,并根据城市老龄化特点,县政府出资750万元新建犍为县中心社会福利院。全县共有国办福利院27所(含农村敬老院)、民办福利机构4所,集中供养、收养老人1864名,罗城敬老院创建为全国模范敬老院、省一级敬老院,清溪、石溪、龙孔、新民敬老院创建为省二级敬老院。对全县67名年满100周岁的百岁老人实行每月发放200元的寿星补贴制度,对全县1727名年满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实行每人每年发放120元的高龄补贴制度,并列入了县财政预算。
认真落实优待政策,积极为老年人服务。2007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犍为县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全县累计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1000多份,老年人持优待证或身份证可享受免费或半票进国家投资为主体的旅游景点、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看病挂号费减半等优待政策。同时,医院还开设了老年门诊、老年家庭病床和老年人看病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保健服务。
(四)寓教于乐,身心愉悦。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创办老年学校58所,学员达19823人。近年来,县政府拨款80余万元,为老干部订阅《晚霞报》、《老年实用手册》、《四川日报》、《乐山日报》等学习资料。县老协、老体协经常举办老年人健身操舞比赛、老年运动会、老年书画展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县老年门球代表队多次在全国、省、市比赛中取得冠、亚军及体育道德风尚奖。罗城镇老年灯舞健身队,每年春节期间都要组织春节灯舞表演,为罗城镇“船形街”获得第二届中国(四川)名城古镇历史文化名街称号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发挥余热,参与建设。积极搭建老年人发挥余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平台。退休干部胡开富、费集咸、邹华林、牟大荣、舒学锋、王定湘等一批老领导,分别在老协、老体协、老科协、关工委任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组织向贫困学生捐资助学,关爱青少年成长;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为服刑人员送法上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县委、政府献计献策。
(六)依法维权,保障权益。在县司法局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各乡镇调解中心对涉老纠纷,主动上门调解,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村(居)老协组织骨干会员、德高望重老人对歧视、虐待、不赡养老人的人和事进行说服、劝导、制止和教育。对累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引导其依法维权,通过诉讼解决。2011年,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65宗,调解老年人赡养纠纷1441件,接受法律咨询2530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老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尚需加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乡镇和单位对老龄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老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自觉行动不够,落实措施不力。
(二)老年设施建设滞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为主,社会化养老发展不够,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机制尚未形成,现有养老福利机构规模于要求还有差距。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综合性服务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农村老年人协会有近60%无活动场所,城市社区老年活动场所条件简陋,功能不配套,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三)《优待老人规定》尚未全面落实,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犍为县优待老人规定》犍府发[2007]22号文件的落实存在城区较好、乡镇较弱的情况,发展不平衡,如门诊就医优先等。有些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子女不赡养老人、阻扰老人再婚、侵占老人财产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老龄工作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按照“常怀尊老之心、常谋敬老之策、常尽为老之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重视老年事业的发展,研究新形势下的老龄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及其老龄机构要主动做好对老年人优待和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相关涉老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尊老、敬老、助老纳入文明创建等活动,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教育纳入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把养老敬老规定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敬老爱老传统美德教育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报道,宣传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对老龄工作的认识,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二)编制好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服务体系。按照《老年法》规定,县政府要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老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本着方便实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老年活动服务设施。在农村,本着“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原则,将闲置场室充分利用,建设为老年活动场所;在城镇,要整合各种资源,通过社区资源共享,加大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力度。按照“政策引导、政府示范、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发展思路,对民办养老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在税收减免、土地征用、床位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经营方式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快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逐步构建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对社会养老机构的管理,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上岗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住养、医疗、护理、康复、娱乐等需求,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涉老政策,充分发挥老协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县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逐步提高农村“五保”老人及城镇“三无”老人的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多渠道帮助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加大特困老年人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大力发展社区老年卫生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增加康复设备及服务项目,坚持每年开展一次的老年人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确保老年人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成果。充分发挥各级老协机构的作用,改变老协工作开展不平衡,力争今年老年人入会率达到全县老年人口总数的60%,充分利用好老协这个平台,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继续办好老年大学,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要切实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司法机关对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处,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减、免、缓诉讼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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