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在犍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施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财经工委就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及议案内容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县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相关情况及审查意见
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新预算法》第三十五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县财政局会同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于去年底,对我县2014年末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情况进行了清理甄别,其债务余额为148044万元,另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80462万元。清理甄别后的债务余额经县政府审核后上报了省财政厅。本月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全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总体方案,省财政厅随即核定了我县2015年地方债务限额为162744万元。该限额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2014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8044万元;二是2015年我县新增地方债券额度14700万元。
财经工委认为:我们应客观地、理性地看待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积极历史作用。近些年来,县人民政府通过举债方式筹集资金,为弥补财力不足,抗击自然灾害,改善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核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限额和预算管理,符合《预算法》的法定要求,有利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严格规范管理,有利于妥善处理当前稳增长和长远防风险的关系,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为此,我们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后,批准该项议案。
二、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审查意见
(一)县级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鉴于今年我县财政收入和支出较年初预算有较大变化,因此,县政府根据《预算法》要求,以议案的形式提请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2015年财政预算。
县政府提交的收入调整草案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48410万元,调整为5亿元,调增1590万元。调整后收入的增加部分,分别下达给国税局、地税局和县财政局。
公共财政收入调整后,预算内可新增财力38177万元,其财力来源的构成如下:
1、本次公共财政收入调整,增加收入159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3835万元,主要是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产粮大县奖补、一次性困难补助等;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700万元;
4、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调入8052万元。
(二)县级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县政府提交的预算支出调整草案是:将本次调整的预算内新增财力38177万元作等额预算内支出予以安排使用,主要是:基本支出安排19393万元;政策性支出安排408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专项支出安排14700万元。具体安排的支出项目及数额,县政府在议案中已详细列出。
(三)预算调整后收支的平衡情况
经过本次调整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规模增至187443万元,增加38177万元;县级公共预算支出为17981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7632万元,合计为187443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财经工委认为:县人民政府根据财力和支出的变化,适时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增加的收入及财力来源可靠,支出的项目及数额清晰透明,主要安排了基本支出、政策性支出、民生支出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经过调整后,本年度的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根据《预算法》中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财经工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2015年预算调整草案。
当前,正值年终岁末,政府的财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十分繁重。为此,财经工委建议:
1、加快预算执行,努力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本次预算任务调整后,我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达到了5个亿,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590万元。政府要将收入的增量及保障措施细化,分别落实到三个征收部门。要对照支出预算,加快执行进度,尽量减少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县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合理调度,预算年关财政资金支付困难。要切实搞好财政总决算,大力协助各乡镇、各单位搞好部门财务决算,确保财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以及本次预算调整后的收支任务如期完成,完美收官。
2、精心编制明年预算,努力实现“十三五”开门红。
对于明年的预算安排,政府一是应充分考虑到我县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支不确定因素很多,预算平衡难度大的特殊背景,建议以“从严从紧,保工资、保运行、保稳定,留有余地”的思路作为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重点突出公共财政的保障性,坚决压缩无财力保障的一般性支出以及超出财力承受能力的建设项目;二是积极主动向上级财政衔接2016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数额,并尽可能地争取上级财政的财力支持。同时,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财政要精心指导和督促部门着手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构建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三是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专项资金整合的意见》(川财预[2013]128号)以及我县出台的配套文件,充分整合各种渠道的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全县稳增长、保稳定、惠民生的项目,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四是政府要提前谋化“十三五”开局之年的财政工作,首先要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开门红”,为“十三五”财政各项工作起好步,打下一个扎实的基础。
3、依法监管政府债务,着力防范财政风险。
我县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加强地方债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着力加强对我县地方政府债务的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债务资金使用,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的分析评估、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又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同时,县政府要统筹安排综合财力,及时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的还本付息责任。从明年起,地方政府的债务限额要纳入预算管理,县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上年度决算时,县政府要将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本息等情况编入决算草案,连同债务的管理情况一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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