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1月22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施 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会议报告犍为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县2015年财政总预算为:总预算收入为9227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48410万元。2015年我县地方公共财政全口径财力为149266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预算总收支变化较大,县政府于2015年12月23日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提交预算调整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我县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由48410万元调整为50000万元,财政总支出根据财力情况作相应调整。
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04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
预算内财力平衡情况:预算内总财力25358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8443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0451万元,债券收入1470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总支出248883万元,上解支出889万元,地方债还本2990万元,结转下年594万元,结余232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基金预算执行结果:2015年实现基金收入39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20%,基金总支出39017万元,调出资金187万元,结转下年6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结果: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结果: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1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收支结余4581万元。
财经工委认为:2015年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预算的决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围绕“转型升级年”经济工作主题和县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培植财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税职能,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划上了圆满句号。2015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支出结构继续优化,民生及各重点支出保障有效;全力向上争取财力,千方百计为工程项目融资,有效支撑了工程项目建设;财政预算体系有所完善,预算管理不断加强,财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财政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新增支出压力较大;预算管理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预算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预算执行监督需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待强化等。对此,县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在来年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县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了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四本预算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县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草案为: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533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54235万元,同比增长7.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101099万元。
支出预算安排:比照地方公共财力安排预算支出147129万元;上解支出5385万元;专项支出2820万元;支出合计155334万元。
预算平衡:本年度预算内财力155334万元,对应安排各项支出155334万元,其中:公共服务支出19587万元,社会事业支出4415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8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67万元,农业支出14663万元,其他支出10548万元。预算内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基金收入预算为306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30000万元。对应安排相关支出30600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00万元,全额安排旅游公司支出30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社保基金收入预算13456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收入8875万元;基金支出598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88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470万元。
财经工委认为:县人民政府2016年预算草案符合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和省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符合新常态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收入预算安排更加注重财源建设和培育,综合考虑了我县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变化的趋势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与县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是积极稳妥的。地方财力预算安排符合财政体制规定,财力安排真实可靠。支出预算坚持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4本预算的编制,完善了全口径财政预算体系,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支出预算安排优化了支出结构,有效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支出重点向改善民生、产业转型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倾斜。政府为实现预算目标提出的举措是积极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审查后,提请县第十六届六次会议批准2015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三、对2016年财政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严格规范财政预算执行
财税部门要加强财政收入的组织,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各项预算收入,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考核机制,严格按照支出预算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资金结余结转。要强化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行为,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预算法规执行。
(二)不断完善财政预算制度
财政部门要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预算制度的改革,加强财政预算法规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债务管理,加快建立规范、有效的地方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拓宽政府投融资渠道。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支出标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将更多的新增财力投向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促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要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提高扶贫项目的精准度,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四)加强预算监督和管理
财政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便具法律效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更严格执行。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确保预算目标任务完成。要全面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评价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切实用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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