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周林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3月20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周林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和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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